妻子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如果妻子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一般来说,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基本上南京侦探社不会判决离婚,因为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这种情形他往往是第二次起诉离婚,才会判决夫妻离婚。接下来由诉宁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妻子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妻子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二、离婚子女抚养权归谁 没有规定孩子一定归谁抚养,需要双方协议孩子抚养权归属,达不成协议,可以起诉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南京市私家侦探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三、抚养权一人一半怎么分 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对此无法律相关规定,法律只规定离婚后一方获得抚养权、抚养费等相关问题,对于抚养权的平均分割没有法律规定,所以双方协商决定。 以上是诉宁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妻子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的相关知识。在司法实践中,妻子起诉离婚这种情形他是比较常见的。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诉宁网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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