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进入南京极速侦探社!

南京极速侦探社

专业调查 合规合法

PRODUCT LIST

产品列表

南京极速侦探社

咨询电话:130-7257-9007

邮箱:130-7257-9007

网址:https://www.whtjs.org

地址:南京市隆盛大厦大行宫-隆盛大厦洪武路23号

新闻中心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南京侦探社:离婚诉讼外调解的一般程序

发布时间:2023-08-31    本文被阅读 :97次
离婚诉讼外调解的一般程序 南京侦探诉讼外调解,也称诉前调解、行政调解,是指对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先经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这里的有关部门,是指法院以外的有关部门,包括当事人所在单位、妇联、基层调解组织和行政主管部门。  推荐阅读:  离婚程序的步骤  离婚程序详细流程图  离婚程序:夫妻离婚全程详解   诉讼外的调解不是当事人要求离婚的必经程序,不具有法律强制性,也不是离婚的必经程序。婚姻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是否先经过诉讼外的调解程序,经过哪个机关调解。诉讼外调解不影响婚姻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所以对诉讼外调解必须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对婚姻当事人进行强迫调解。  由于有关部门对婚姻双方当事人及其矛盾都有一定了解,可以做到对症下药,在实践中对及时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家庭纠纷,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起着积极作用。而且在诉讼外调解中“有关机关”不是裁判机关,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性不强,可以做到不进一步伤害夫妻感情、改善夫妻关系、消除对立情绪,所以易为当事人接受,它有效防止了当事人轻率离婚,或者促使双方达成离婚协议。  相关法律  法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南京外遇调查取证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上一篇:南京出轨取证:离婚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 下一篇:到民政局办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南京极速侦探社

专业调查 合规合法

南京极速侦探社

咨询电话:130-7257-9007

邮箱:130-7257-9007

网址:https://www.whtjs.org

地址:南京市隆盛大厦大行宫-隆盛大厦洪武路23号

二维码

Copyright © 2022 南京市私家侦探      xml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