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怀孕期间离婚孩子归谁
很多情况下,女方怀孕期间夫妻感情破裂了就会离婚,那么女方怀孕期间离婚孩子归谁?女方怀孕期间可以起诉离婚的情形?为了帮助大家更南京调查取证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诉宁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女方怀孕期间离婚孩子归谁 怀孕期间,女方提出离婚,因孩子尚未出生,故不涉及孩子的抚养问题。离婚以后,若女方生育子女的,则双方可就抚养权、抚养费以及探视权进行协商解决,不能够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就抚养权相关问题作出判决。法院会依据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基本原则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母亲共同生活较为适宜。 二、女方怀孕期间可以起诉离婚的情形 女方在孕期、哺乳期、中止妊娠后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的。 男方在上述期间内,除非存在以下情形,否则不得向法院起诉离婚: (1)女方怀孕系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 (2)女方小产后,身体健康已恢复; (3)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的; (4)一方对他方有危害生命、人身安全等情形的。 三、怀孕期间离婚协南京市私家侦探议书范文 男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单位:×××,现住址:×××。 女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单位:×××,现住址:×××。 双方于 ×年×月×日在×市×城区(县)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现因×××(注:指感情不和等)的原因,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依《婚姻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 1、双方有一未出生的儿子/女儿,离婚后儿子/女儿随男方/女方直接抚养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元,在每月×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2、男方/女方(注:指未直接抚养的一方)可在每月的第×周星期六起至周日接儿子/女儿随其生活或娱乐。如临时或节假日的探望,可提前一天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儿子/女儿十周岁以上时,探望权的行使应尊重儿子/女儿的意见,不可强行按本协议执行。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四)离婚后住房的安排: 男方住:×××××× 女方住:×××××× (五)其他协议事项:××××××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立协议人: 男方:×××(签章) 女方:×××(签章) (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备案一份) 综合上文的内容,我们可以知道要是夫妻在女方怀孕期间离婚的话,此时因为孩子尚未出生,而胎儿是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所以只有在孩子出生之后才会对其抚养问题作出处理。以上就是由诉宁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女方怀孕期间离婚孩子归谁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诉宁网律师。

上一篇:南京婚外情调查取证:出轨离婚证据要哪些 | 下一篇:南京侦探事务所:丧偶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