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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调查公司: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4-10-14    本文被阅读 :64次
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一、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六)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后受赠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受赠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夫妻双方对该受赠所得财产有特殊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是否有法律效力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处分共同财产的,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

但在家庭日常生活以外,夫妻一方处分共同财产,应当经另一方的同意。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另一方可以向法院主张追回。

但是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

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法律是怎么规定的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侦探,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侦探网会匹配专业侦探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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